池州市民政局 池州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冠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冠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和省、市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办好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六个方面的民生实事,推动市政府分管领导“明目标、找差距、抓解决”任务清单落实,确保全市10所以满足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区域)级供养服务设施或敬老院(以下简称“县(区域)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建成并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推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落实,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持续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运营10所县(区域)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其中市本级1所、贵池区1所、东至县2所、石台县3所、青阳县2所、九华山1所。建设养老床位1354张(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全市失能老年人特别是失能特困人员兜底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二、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纠正思想认识偏差。实施县(区域)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是国家“十四五”期间部署的一项重点任务,是解决失能特困人员无法享受长期专业照护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实事,已纳入养老服务业政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和市政府2022年重点办好的民生实事之一。各县区(九华山)要认真对标对表,全面梳理列入计划的已建和在建(拟建)县(区域)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是否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设计功能无法满足要求、保障重点对象不突出、后期运营考虑不周等问题,及时纠偏正向,拿出具体对策措施。
(二)拓宽资金解决渠道。各地要通过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十四五”养老和托育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财政资金支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划拨和留存的福彩公益金等确保项目如期推进。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可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或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优先满足县域内失能和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的前提下,剩余床位对外开放。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到2021年底,全市应完成8所县(区域)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建设任务,实际完成改造提升5所(东至县1所、石台县2所、青阳县1所、九华山1所),其中2所处于未运营状态,部分机构照护型床位未达到配比要求;在建4所(市本级、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各1所),未启动1所(青阳县)。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县(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倒排时序进度,每周加强项目调度和监测,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每周调度情况及时报市民政局汇总上报。
(四)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各地要按照省、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7个方面基础指标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等标准实施。要充分考虑失能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需求,加强与卫健部门对接,有条件的地方应按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标准增设医养结合照护单元或护理院、康复院并取得相关备案许可。
(五)优化运营保障模式。各地要把握县(区域)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的兜底职能、公益属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合理制定本县域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和面向中等收入失能老年人的普惠养老服务政府指导价(协议价格)。三季度,我市出台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扶持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办公营或引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公建民营的方式推进标准化、规范化运营。符合纳入医保定点单位的要加强与医保部门对接,解决失能老年人个别门诊、住院费用需转院报销导致政府投入成本增高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和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的认识深度,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履责、社会积极参与的原则,将县(区域)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改造要求,严把项目质量,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过程中的矛盾问题,把民生实事办成廉洁工程、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二)强化要素支撑。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讲明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争取本级财力支持,增加项目预算。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做好经费测算,统筹使用好各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确保重点项目按时完成;要加强与发改、卫健、医保等部门对接,争取在项目立项审批、设计建设规范、医保定点单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项目后期运营有效发挥作用。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2022年养老服务业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乡村振兴考核、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考核等有关要求,每周五调度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工作考核,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各地要根据年度实施计划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对年度改造提升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将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所在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县(区域)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 池州市县(区域)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建设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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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域 |
改造提升项目 |
实施主体 |
当前进度 |
本周完成工作 |
下周工作安排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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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已投资 |
2022年计划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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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本级 |
池州市福利院一期工程(池州市失能半失能老年养护院)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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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池区 |
贵池区老年公寓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
贵池区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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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至县 |
尧渡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
东至县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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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泥溪镇中心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
东至县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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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台县 |
丁香镇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
石台县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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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仁里镇第一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
石台县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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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仁里镇第三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
石台县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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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阳县 |
青阳县社会福利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
青阳县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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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蓉城镇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
青阳县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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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九华山风景区 |
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 |
九华山 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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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调度安排,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人:朱秀,联系电话:2021914,邮箱:51128273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