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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再提高
浏览次数:67信息来源:池州日报发布时间:2024-04-07 09:09
本报讯(记者杜龙菲)为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切实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水平,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再度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据悉,新标准从5月1日起执行,我市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由1550元提高到165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1900元提高到2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孤儿7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11人,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一季度,全市已发放孤儿生活救助资金230.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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