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4-13 15:29 |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委:
为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规范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行为,进一步改进优化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行政确认服务,根据《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参照《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办法》,拟定《池州市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以纸质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安全仓储建设科。
联系人:梅淑婷 电话:2811659
邮箱:1037792586@qq.com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2022年4月12日